中小企業 – 收多易共同工作空間 Storeasy Coworking Space – 台北最創新的共享工作空間|新北會議室租借|虛擬辦公室 https://cws.storeasy.com.tw 台北最優質的迷你倉集團旗下成立共同工作空間,讓自由工作者擁有儲物空間附加辦公的設計商務場所。 Thu, 01 Aug 2024 03:39:17 +0000 zh-TW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4.8.3 複雜投資保單 受限董娘條款 https://cws.storeasy.com.tw/cpa-service/registration/2083/%e8%a4%87%e9%9b%9c%e6%8a%95%e8%b3%87%e4%bf%9d%e5%96%ae-%e5%8f%97%e9%99%90%e8%91%a3%e5%a8%98%e6%a2%9d%e6%ac%be https://cws.storeasy.com.tw/cpa-service/registration/2083/%e8%a4%87%e9%9b%9c%e6%8a%95%e8%b3%87%e4%bf%9d%e5%96%ae-%e5%8f%97%e9%99%90%e8%91%a3%e5%a8%98%e6%a2%9d%e6%ac%be#respond Tue, 24 Oct 2017 09:02:01 +0000 https://cws.storeasy.com.tw/?p=2083 「董娘條款」也影響投資型保單的銷售,在金管會要求下,未來連結「複雜、高風險」金融商品的保單,恐怕只能賣給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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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娘條款

「董娘條款」也影響投資型保單的銷售,在金管會要求下,未來連結「複雜、高風險」金融商品的保單,恐怕只能賣給專業投資法人及個人資產逾3,000萬元的自然人。

但金管會官員強調,目前台灣市場上銷售的投資型保單以「保本」為主,而且投資人多半有雄厚資本實力及嫻熟投資經驗,影響的層面應該不會太大。

 

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提供

金管會修訂「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第3條,俗稱「董娘條款」的新修法令,要求專業法人(總資產在1億元以上的法人或基金)、專業自然人向銀行購買衍生性金融商品,須派「具備充分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的人來跟銀行接洽,預計11月16日實施;投資型保單連結複雜、高風險結構型商品,也是衍生金融商品的一種,同受法令限制。

根據了解,「董娘條款」預計在11月正式實施,但多數民營銀行例如北富銀、中信銀都在9月底前就會提前遵法。根據金管會的規範,專業法人的資產要超過1億元;專業自然人必須要有3,000萬元以上的財力證明、和單筆交易金額要超過300萬元。

銀行業者透露,除了對已購買複雜投資型保單的原客戶進行認識客戶(KYC)程序外,新客戶必須要提供有經會計師簽證的財簽資料證明其資產,以及確認交易對象必須要有金融專業。

金管會官員表示,實務上結構型保單限制只能連結保本商品,大部分投資人會面對的是匯率風險,而非投資損失,保險業銷售商品的規範比銀行還要嚴格,保險業在銷售結構型保單給民眾之前,會先確認客戶的風險屬性,才賣適合的商品給對方。

日前爆發中小企業「董娘」跟銀行買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卻不了解商品風險,投資損失引來爭議,金管會制定「董娘條款」,修正「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專業投資人總資產必須1億元以上、且即使是個人代表公司購買衍生性金融商品,也必須要有金融知識、投資經驗,專業自然人投資人則要有3,000萬元的財力證明。

原文引用來源於: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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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翻修 別廢資本額簽證 https://cws.storeasy.com.tw/cpa-service/registration/2073/%e5%85%ac%e5%8f%b8%e6%b3%95%e7%bf%bb%e4%bf%ae-%e5%88%a5%e5%bb%a2%e8%b3%87%e6%9c%ac%e9%a1%8d%e7%b0%bd%e8%ad%89 https://cws.storeasy.com.tw/cpa-service/registration/2073/%e5%85%ac%e5%8f%b8%e6%b3%95%e7%bf%bb%e4%bf%ae-%e5%88%a5%e5%bb%a2%e8%b3%87%e6%9c%ac%e9%a1%8d%e7%b0%bd%e8%ad%89#respond Tue, 24 Oct 2017 08:53:37 +0000 https://cws.storeasy.com.tw/?p=2073 政府正研議大修公司法,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富煒表示,若取消資本額簽證以及鬆綁公司登記制度,恐怕導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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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富煒

政府正研議大修公司法,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富煒表示,若取消資本額簽證以及鬆綁公司登記制度,恐怕導致虛假出資、登記不實或設立空殼公司等情形增加;會計師事前把關,政府事後把關,完整制度缺一不可,建議會計師現金登記簽證應該保留。

陳富煒表示,資本額簽證制度已經行之多年,有管理機制存在,且台灣原為法條制的國家,突然改為全面開放,恐會問題叢生。陳富煒接受本報專訪,對於公司法修法方向及制度,表達其看法。

以下是專訪紀要。

問:政府研議大修公司法,會計師公會立場為何?

答:會計師公會支持公司法修法,但需要考量其修法時間與整體經濟發展狀況,像現在經濟狀況不太好、有很大變動的時候,公司法若大修,對企業是否會造成衝擊或後遺症?

另外,修法方向是什麼、要全面還是針對急著要修的地方去修?這些問題皆需要進行綜合性探討。大修法會影響整體、個體經濟,因此公會從專業角度或是業務上、資本市場協助上提出看法,政府也應傾聽不同產業的說法。

問:會計師過去在公司登記與資本額簽證上,扮演什麼角色?

答:一般行業或產業對於所謂的「公司登記」,包括驗資到登記程序,其熟悉度跟認識為何?很多人以為設立登記,只要登記完後部份到位就好,其實這裡面涉及會計師參與。

公司法在2001年大修以後,因主管單位人力需要,以及產業起飛速度效率問題,才會修法以借助會計師,做第三方委任,辦理資本額查核簽證。

會計師被賦予重要使命,不只股本、金額,還要知道公司設立、整個產業經營資金多少、章程如何定及董事會怎麼開等完整相關訊息文件。會計師除了登記功能外,也扮演諮詢及教育的角色,傳遞正確的經營與登記模式給企業。

問:民間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擬取消資本額簽證以及鬆綁公司登記制度,會有什麼影響?

答:考量台灣企業文化跟經濟操作模式,一直以來都是用法條制去規範公司登記及作業要點,若突然全面鬆綁,完全不去管、讓它自由登錄,會發生許多問題。

問題包含一,無法預期每個經營者有足夠知識,去面對設立登記;二、未來一定是電腦化、E化,但有些企業高層並不會自己去操作,而是交給員工去處理,但員工了解經營者要做什麼嗎?另外,只要愈方便大家愈會便宜行事,資料完整性未來可能沒人去把關,發生糾紛的機率可能會高出許多。

未來若登記時機點主管機關不審、現金出資免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恐怕導致虛假出資、登記不實或設立空殼公司等情形增加;若發生糾紛,損害已經造成,加上證據網羅不易,主管機關也將成為民眾究責對象。

另外,透過會計師做資本額簽證,此制度行之多年,看起來不是壞事,也有管理機制存在,取消後會變怎麼樣無法預期,因此建議,一開始就能上軌道、制度化對主管機關及民眾,都能夠減小衝擊。

問:民間修法委員會認為,公司法從大陸法系調整為英美法系,較有利資本市場發展,你的看法?

答:英美法系有重要前提,就是要有專家協助,以及人民本身遵法、守法程度相對較高。民間版修方向參考英美法系,引用新加坡公司登記電子化的機制,以及搭配登記專責,就是所謂的「公司秘書制」。

但台灣中小企業資本額在1,000萬元以下者約占77%,對小企業來說,會使成本提高,所以預期修法後,中小企業可以由自己公司的董事或負責人兼任公司秘書,如何確保其獨立性? 現制明確專業,不需要砍掉重練。

會計師公會 公司法

漸進式修法 降低衝擊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認為,公司法修法應漸進式修法,不要一步到位。

針對民間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提出200多項修法建議,數十項面臨革命性變革,會計師公會認為,牽涉到20個部會,共有179種法令要配合修改或檢討,若全盤大幅修正,最快要兩、三年,甚至三至五年才能端出,且對企業衝擊很大,建議應該漸進式修法。

民間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日前提出公司法幾大修法方向,不過,會計師公會有不同的意見。修法委員會建議,增加「董事失格處分」,只要董事違反公司法特定規定情節嚴重者,主管機關得為失格處分,禁止其於一定期間內擔任該公司董事,且在一定條件下尚有刑責。

不過,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富煒說,對於「情節重大」及「一定期間」尚有爭議,且有違反比例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之虞。

另外,是否要以行政處分介入私權紛爭也是一大問題。

而關係企業專章的調整,陳富煒認為,若廢除關係企業專章,會讓政府扣上圖利財團的汙名,且未設獨董的公司,關係人交易無法進行,因此對於關係企業的專章應「宜修不宜廢」。

另外,修法委員會建議從屬公司表決權限制由現行二分之一限制為四分之一,陳富煒說,此規定比美國、日本、德國等主要國家還嚴格,會使台灣難以與國際接軌,短時間內也難以凝聚社會共識。

為鬆綁不必要管制,修法委員會大量採用閉鎖性公司精神。但會計師公會指出,當初公司法修法納入閉鎖性公司,是為了鼓勵新創業者,上路僅一年多,新設加上變更登記成閉鎖性公司的家數共計397家,只占整體新設公司家數0.7%,比重這麼低卻貿然擴大,適當嗎?

原文引用來源於: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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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怎麼修 官民相對論 https://cws.storeasy.com.tw/cpa-service/registration/1538/%e5%85%ac%e5%8f%b8%e6%b3%95%e6%80%8e%e9%ba%bc%e4%bf%ae-%e5%ae%98%e6%b0%91%e7%9b%b8%e5%b0%8d%e8%ab%96 https://cws.storeasy.com.tw/cpa-service/registration/1538/%e5%85%ac%e5%8f%b8%e6%b3%95%e6%80%8e%e9%ba%bc%e4%bf%ae-%e5%ae%98%e6%b0%91%e7%9b%b8%e5%b0%8d%e8%ab%96#respond Tue, 22 Aug 2017 09:09:18 +0000 https://cws.storeasy.com.tw/?p=1538 公司法民間修法委員會為了公司登記「E化平台」與經濟部僵持不下,經濟部次長王美花為此特別強調,「經濟部絕對沒有反對E化」,E化與修法無關,即便沒修法,都要設法讓E化更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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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4 00:05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張為竣/專題報導

公司法民間修法委員會為了公司登記「E化平台」與經濟部僵持不下,經濟部次長王美花為此特別強調,「經濟部絕對沒有反對E化」,E化與修法無關,即便沒修法,都要設法讓E化更友善。

政大法學院教授方嘉麟則表示,支持經濟部修法主軸「新創先行」,但新創事業遇到最大的困難是高度管制,最大原因是經濟部對公司登記事項採人工事前審查。

王美花表示,本次公司法修法牽動百餘條,修法幅度是十年之最。經濟部希望本次修法能提供公司一些鬆綁,包括提供籌資彈性;解決惡意不召開董事會、惡意不開股東會的問題;增加員工獎酬彈性;導入企業社會責任;提高效率化、電子化等;廢除外國公司認許制度,也可以登記英文名字。

事實上,經濟部端出的修法草案,多數修法方向都已參酌民間修法委員會的建言,但雙方仍為了「E化平台」僵持不下。王美花表示,「E化平台」並不是四個字那麼簡單,像是股份轉讓要登記才生效,恐怕成為經營權爭奪戰爭議;公司要設登記專責人員,且負有刑責反而沒人敢當。方嘉麟則說,以E化平台讓公司自行登記,經電腦事前審查,解決人工審查無效果、人力有限的問題。

在經過幾次公眾溝通後,經濟部向學者遞出橄欖枝,包括迄今爭議仍大的公司秘書,王美花決定放入修法,但正名為「公司治理專職人員」,證券主管機關得看公司規模、股東人數、結構及必要情形,命公司設置公司治理專職人員。

而學者原本主張公司要設登記專責人員,且向經濟部申報。方嘉麟也表示,登記人員最初的構想,是E化平台的配套,可強化真實性,但經過社會多次討論,現在主張公司若無特別指定,仍可維持現狀,由公司負責人登記,但也賦予公司設置登記人員的選擇。

以下是經濟日報就公司法整體修法訴求、E化平台及其相關內容、非公發公司能否以章程限制股份自由轉讓等,請雙方提出論點。

 

爭點1 E化平台該不該設立?

王美花:採自行登記 正確性堪慮

民間修法團隊常質疑,為什麼「香港能、新加坡能,但台灣不能」?做為執法機關,還是得考量國情不同,港、星企業集中在金融業,但台灣有眾多的中小企業,且行業多元,一時間要求67萬家公司自行上網登記、自行對資料正確性負責,登記資料正確性堪慮。

經濟部絕對沒有反對E化,即便不修法,都要讓E化更友善。經濟部也在檢討公司登記,是否必要要求公司檢送這麼多文件;但同時也有很多公司表示,對維持一些「形式審查」表示歡迎,如檢查董事會議事錄、股東會議事錄是否合規,以免不合乎規定。

方嘉麟:智慧管理 強化監理力道

新創事業遇到最大的困難是高度管制,最大原因是經濟部對公司登記事項採人工事前審查,鬆綁幅度愈高,公司彈性大、設計多元,人工審查難度也隨之增加。提出E化平台,是要透過智慧管理,強化監理能力並落實法規鬆綁。

人工審查無法保證資訊正確,例如多年前SOGO增資案,有經過經濟部審查,但從股東會會議紀錄上,看不出會議程序有何問題、甚至到底有沒有開會。

人工審查也遏殺法規鬆綁,2015年底增訂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放寬部分管制,但人工審查導致登記要花更多時間,反而阻礙開放。

爭點2 公司財報要不要公開?

王美花:財報全都露 資訊不對等
公司資產、營業額、員工人數等三指標中,符合一定條件之非公發公司財報要會計師查核簽證,但經簽證後的財報要公開嗎?各方有很大疑慮。

疑慮一,非公發公司並未向大眾募資,若資訊要揭露給不相干的公眾知曉,這是「不對等」的。疑慮二,公開財報等於將公司經營策略、財務狀況洩漏給競爭對手。專業人士、業界向經濟部表達的意見,都是「強烈反對」。

經濟部粗估,約有4.6萬家非公發公司要因此公開財報;企業憂心,財報給大家看光了,卻無法知道來查閱公司財報者的意圖。

方嘉麟:透明公開 才能取信大眾
目前國際潮流,公司不只要對股東利益負責,其責任還包括員工、消費者、往來廠商等利害關係人,大型非公開發行公司,規模不一定比上市公司小,若出現狀況,對社會衝擊影響非常大,財報應要公開、才能昭信天下。

曾經全數公司的財報都要向經濟部申報,實收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更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報申報規定多年前取消,卻保留了簽證規定。

簽證是為了證明財報有公信力,現在財報已不須申報,但又規定大公司的財報要簽證,若不公開財報,簽證的意義為何?

爭點3 股東名簿過戶才生效?

王美花:頻繁更新名單 增加成本
「股票轉讓」和「股票過戶」一定會有時間落差,改成過戶生效,若遇到經營權之爭,公司派故意刁難,問題只會更大,這也是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故為了民間修法團隊主張的公司登記E化平台,打破原本法理,這是不可行的。

至於民間修法團隊要求上傳股東名簿但不公開,以及揭露實質受益人,以利洗錢防制。但公司股東名簿會經常變動,如果為了洗錢防制而頻繁更新名單,是增加企業遵法成本、是擾民。洗錢防制就是有洗錢嫌疑才要調查,如今反而要求所有公司都要上傳股東名簿及揭露實質受益人,不符比例原則。

方嘉麟:分階實施 杜絕隱藏身分
現行公司法,非公發公司股東只在股東會、發股利前,才會登記過戶,一年內多數時間,公司無法掌握股東身分。

為防制洗錢,公司須隨時掌握股東身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股份轉讓沒過戶就不生效力。同時,配套取消股東會、分配股利前的交易閉鎖期。

現行公司法須備置股東名簿,但違反最高罰5萬元,股東還是拿不到;規定上傳至E化平台,即可解決問題。

揭露股東名簿可分階段實施,由主管機關訂定公司規模標準;另,為遏止不肖人士隱藏身分、換個公司繼續經營,也賦予主管機關要求特別產業揭露。

爭點4 公司秘書或登記專責人員是否須設立?

王美花:疊床架屋 未必公正獨立
如果公司要設專責人員,這代表全台67萬家企業,都要向經濟部申報登記專責人員,遵法成本非常高。

此外,所謂登記專責人員和公司現有的會計師、律師工作如何區分;此外,誰是合格的登記專責人員也是另一個爭議,包括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都來爭取,增加問題複雜度。

再者,登記專責人員可以是公司內部人員,也能是董事長,所謂專責人員與民間修法學者強調的公正、獨立、客觀恐怕沒有必然關係。至於公司秘書可能跟現有法遵長、治理長功能疊床架屋,但既然是好制度,會納入本次修法。

方嘉麟:接軌國際 有助洗錢防制
今年8月,聯合國就會把公司秘書比照律師、會計師列為專門職業,將會出現公司秘書國際組織,公司秘書入法,台灣將可名正言順申請加入該國際組織,獲得國際第一手公司治理、洗錢防制資訊。

公司秘書是英美法系獨立董事的配套,我國引進獨立董事,但獨立董事無兵無將,要獲得公司資訊行使專業判斷,就須仰賴公司秘書。國外公司秘書的工作,是協助獨立董事行使職權,工作涵蓋了法遵、內控、股東關係;台灣現在上市櫃公司將這三個項目分散在不同的職務上。

爭點5 非公發公司股份該限制轉讓嗎?

王美花:轉讓設限 傷小股東權益
股份有限公司是資合性(資本結合)公司,股東人數眾多,不注重股東個人的條件。且「公司經營與所有權分離」原則為現代公司經營趨勢,如果股東不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則可藉由股份轉讓收回其投資。

也就是說「公司經營與所有權分離」的原則須有「股份自由轉讓」的配套,才能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資合性。

如果允許非公開發行公司得以章程規定股份轉讓限制,形同三分之二的多數股東可透過章程修正來限制少數股東轉讓其股份,不僅對少數股東權益的保護不足,也打破股份有限公司的資合性。

方嘉麟:實務已認同 快化暗為明
非公開發行公司限制股份轉讓,是公司營運的常態,這在法院判決,以及經濟部主管的其他法規,都已經有相關規定。在現行公司法架構下,最高法院就有判決,允許以契約限制股份轉讓。

但契約只存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其他人並不知情,開放用章程限制股份轉讓,讓其他股東知道,其實是化暗為明。

另外,契約不能對抗第三人,若股東違反契約賣掉股份,買受人不受限制,仍然取得股權,另一方只能向違約方求償,徒增契約紛爭。況且,企業併購法已規定,併購時非公開發行公司可以用章程限制股份轉讓。

林伯豐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
公司法的修正,企業樂觀看待,但由學者提出的修正案跟實務上有差距,希望政府多辦公聽會,邀請工商團體、會計師、律師共同討論,這樣修正後的公司法才能符合公司的需求。

龔天行(富邦金控高級顧問)
現行公司設立登記,將人力浪費於無謂的形式審查,E化平台可用電腦做詳盡的形式審查,釋出的人力則可針對電腦分析出可能違規的公司進行實質審查。公司股東名簿更是國際洗錢防制的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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