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登記

7 10, 2017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辦理營業登記。

2017-10-19T13:46:03+00:00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近來發現許多個人透過臉書(Facebook)粉絲團經營銷售全新、或二手商品、代購商品等,其從事經常性銷售貨物或勞務賺取價差之營利行為,係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如以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已達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為新臺幣8萬元,銷售勞務為新臺幣4萬元)者,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辦理營業登記。2017-10-19T13:46:03+00:00
22 08, 2017

跨境電商登記稅籍 開跑

2017-10-19T10:30:38+00:00

跨境電商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年銷售額逾48萬元,5月1日開始須登記稅籍並報繳營業稅。由於進口勞務的營業稅納稅義務人由買受人轉變為境外電商,因此可能將5%營業稅轉嫁給消費者。

跨境電商登記稅籍 開跑2017-10-19T10:30:3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