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

24 10, 2017

反避稅 我將與32國簽CAA

2017-11-17T13:26:03+00:00

財政部已預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作業辦法」草案,預計2019年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2020年與他國交換稅務資料,我國將與32個租稅協定國家洽簽主管機關協定(CAA)。優先順序以「承諾按CRS自動交換」的國家為主。 已與我國簽署資訊協定的國家包括:星、馬、紐、澳、日、加拿大等32國。財政部表示,稅務資訊交換約有三種方式,個案、自發、自動。我國與32個已生效的租稅協定,已有 [...]

反避稅 我將與32國簽CAA2017-11-17T13:26:03+00:00
24 10, 2017

知名廚房衛浴品牌公司未依規定開立發票遭處罰鍰

2017-10-24T16:24:30+00:00

本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須按買受人身分區分營業人或非營業人,分別開立三聯式或二聯式統一發票。部分營業人為避免實際進貨情形被國稅局勾稽查核,與供應商協商取得二聯式統一發票,此種行為除供應商會因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處以行為罰外,進貨之營業人若被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並漏報銷售額,亦須補稅處罰。 本局指出,某生產廚房衛浴設備之全國性知名品牌廠商,於各縣市設有數個營業所負責銷售貨物與旗下4百 [...]

知名廚房衛浴品牌公司未依規定開立發票遭處罰鍰2017-10-24T16:24:30+00:00
24 10, 2017

房子出租就不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2017-10-24T16:22:34+00:00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清查發現許多自用住宅用地上房屋有出租情形,例如:申請政府機關租金補貼、租賃公證書、私人租賃契約、公司行號申報租賃扣繳憑單或經國稅局設算租賃所得等情況,雖然戶籍仍設於該址,但已不屬於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原已核准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將房子出租他人致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消滅時,應主動向土地所在稅捐機關申報改課。日後不再出租回復作自用住 [...]

房子出租就不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017-10-24T16:22:34+00:00
24 10, 2017

房屋若出租供他人使用,房屋稅適用何種稅率?

2017-10-24T15:12:14+00:00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按實際使用情形,依房屋現值適用不同稅率課徵,房屋若出租他人作住家使用,則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出租供營業或倉庫使用,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臺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規定,營業用稅率為3%,非住家非營業用為2%,住家用稅率則分為自住用稅率與非自住用稅率,如供自住住家使用稅率為1.2%,非供自住住家使用則為1.5%;另 [...]

房屋若出租供他人使用,房屋稅適用何種稅率?2017-10-24T15:12:14+00:00
19 10, 2017

金融帳戶現形 個人的稅務風險

2017-10-20T17:14:32+00:00

【文.藍茵】 在全球或臺灣導入CRS之前,許多高資產人士在海外會有一些資產或所得,按臺灣稅法規定,這些資產或所得會產生海外所得需申報稅負20%,只要屬於臺灣稅務居民,舉凡海外贈與稅、繼承海外資產等,都要申報繳稅。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林志翔表示,雖然我國目前與32個國家,包括新加坡、澳洲、加拿大等,都簽有租稅簽定,但欲進行資訊交換必須要能夠提供相當的事證,才能要求對方國的協助,因此臺灣 [...]

金融帳戶現形 個人的稅務風險2017-10-20T17:14:32+00:00
17 10, 2017

稅改草案條文確認 12日提報行政院會

2017-10-19T13:11:55+00:00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與民進黨立委舉行便當會,會中同意,稅改股利所得將採用乙案。行政院政務委員許璋瑤今天上午召開跨部會會議確認草案條文內容,將於12日提報行政院院會。許璋瑤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上午召開財政部、經濟部、法務部等跨部會會議,對財政部先前提出的稅改草案條文內容做最後確認。他說,僅有文字的修改,但草案「實質內容,沒有更動。」

稅改草案條文確認 12日提報行政院會2017-10-19T13:11:55+00:00
17 10, 2017

稅改拍板// 股利所得採乙案 拚明年適用

2017-10-19T13:05:45+00:00

2017-10-06 賴揆、民進黨立委達共識 〔記者李欣芳、楊淳卉、吳佳蓉/台北報導〕蔡政府力推的稅改方案,昨經行政院長賴清德與民進黨立委舉行便當會拍板定案。股利所得課稅方式,財政部原提報甲乙兩案,昨達成共識,行政院與民進黨立院黨團決定支持對投資人較有利的乙案,即「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及「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度,其餘包括三大扣除額調高及營所稅提高到廿%等,都依財政部原先公布的方案 [...]

稅改拍板// 股利所得採乙案 拚明年適用2017-10-19T13:05:45+00:00
7 10, 2017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辦理營業登記。

2017-10-19T13:46:03+00:00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近來發現許多個人透過臉書(Facebook)粉絲團經營銷售全新、或二手商品、代購商品等,其從事經常性銷售貨物或勞務賺取價差之營利行為,係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如以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已達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為新臺幣8萬元,銷售勞務為新臺幣4萬元)者,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辦理營業登記。2017-10-19T13:46:03+00:00
29 09, 2017

未立案及公司型態短期補習班應於106年底前配合輔導辦理稅籍登記

2017-10-19T13:47:10+00:00

本局表示,因應財政部106年7月26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600596370號令,廢止有關未立案補習班及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收取之補習費收入免徵營業稅規定,並自107年1月1日起生效,本局將針對所轄未立案補習班及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進行輔導於106年12月31日前辦理稅籍登記。

未立案及公司型態短期補習班應於106年底前配合輔導辦理稅籍登記2017-10-19T13:47:10+00:00